问题 | 借钱不还四种人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欠款追讨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发现他人恶意欠款却拒不归还时,债权方应有权依法向被告的住宿所在地的当地人民法院提出民事诉讼请求。
倘若被告的实际居住地与其常规居住地所在区域出现明显偏离,则债权人可以将案件提交到该被告习惯性居住的本地人民法院进行裁决审理。 在特殊情况下,若是涉及到众多被告,而他们各自的居住地点或者习惯性的居住地点分布在多个地区的人民法院管辖区内,那么以上提到的各个人民法院均具有相应的司法管辖权。 在此种情形下,债权人可依据自身的具体情况以及诉讼便利程度,自由选择向其中任何一家具备司法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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