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支付令可以向连带责任担保人发出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抵押担保 |
解答 |
一、支付令可以向连带责任担保人发出吗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支付令只可以向债务人发出,不可以向连带责任担保人发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六条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 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二、申请支付令条件的条件是什么 申请支付令条件的条件如下所述: 1、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 2、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 (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 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支付令可以向连带责任担保人发出吗 ”问题进行的解答,支付令需要向债务人发出,不能向连带责任担保人发出,申请支付令,需要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且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 如果您需要更多法律方面的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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