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钱不还让人很失望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欠款追讨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借款人未履行债务偿还责任之际,出借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实施强制执行程序。
这就意味着,若借款人的行为触犯了民事判决或者调解书中所规定的债务清偿义务,出借人便有权利请求法院采取强制性的执行措施,以期实现其合法债权的最终实现。 在此过程中,法院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借款人名下的财产进行全面的调查、查封、扣押、冻结以及拍卖等操作,以确保出借人所享有的权益能够得到充分保障。 倘若借款人仍然拒不履行债务偿还义务,除法律明文规定的强制执行措施之外,出借人还可根据实际情况,权衡利弊后决定是否采取其他法律手段,例如申请财产保全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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