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江西朋友借钱不还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欠款追讨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阁下之好友在江西南昌地区借贷未按期归还欠款;
您可依据我国法律法规向被告所在地的相应人民法院提起正式的民事诉讼程序。 然而,若被告的常设居所与其实际居住地并不相符,法律予以您权利选择向被告方的经常行踪所在的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 在上述情况中,您需向法院呈交详实且完整的起诉书原件以及按照被告实际人数提供相应的副本。 倘若您在书写这类起诉书过程中遇到诸多困难,您也有权选择进行口头形式的起诉,相关事项将由人民法院认真记录在案,同时书面通知给对方当事人。 若经法院裁决后判定对方应承担还款责任,而对方却拒绝履行该义务,您即可向原审判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以此来确保被告严格遵守还款约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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