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钱不还几年诉讼时效 |
分类 | 债权债务-欠款追讨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之规定,向各级人民法院提起涉及保护公民民事合法权益的诉讼时,其诉讼时效限定为三年。
该诉讼时效自权利人知晓或应当知晓自身权益遭受侵害及义务人身份之日起开始计算。 若自权利受侵害之日起已逾二十年,则人民法院将不再提供法律保护,但在特殊情形下,人民法院可依据权利人的申请酌情决定是否予以延长。 因此,对于欠债不还的纠纷,其诉讼时效同样为三年,自债权人得知或应当得知债务人拖欠债务之日起开始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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