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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欠钱不还一年多了还可以起诉吗
分类 债权债务-欠款追讨
解答
律师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针对涉及到财产权益的案件,原始权责方拥有的法定诉讼期限,通常被设定为三个完整自然年度,这个周期的起始时间,是从有关当事人明确得知自身所享有的某种法律权利已遭损害、同时确定应该履行相关义务的日期开始算起。
然而,若从权利遭受损害的那一天开始计算,超过二十年的时间,人民法院将不再提供任何形式的司法保护,除非在此过程中有特殊情况发生,人民法院才会依据权利人的申请,酌情决定是否予以延长。
比如来说,如果某人拖欠他人款项长达一年以上,而债权人在这三年内及时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那么他们仍有资格进行起诉。
但如果超过了三年的法定诉讼期限,债权人可能就失去了通过法院途径追讨债务的合法权利。
然而,如果债权人能够证明在诉讼期限内曾出现过诉讼时效中断或中止的情况,他们或许还有机会继续提起诉讼。
因此,能否成功起诉,主要取决于是否超过了法定的诉讼期限,以及在诉讼期限内是否出现过诉讼时效中断或中止的情况。
如果超过了法定的诉讼期限,除非有特殊情况发生,否则债权人可能无法通过法院途径追讨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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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8 5:3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