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到期不还起诉费用谁出 |
分类 | 债权债务-欠款追讨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事人在进行民事诉讼之际,理应按照相关规定缴纳案件受理费用以及潜在的其他各类诉讼费用。
若当事人确实陷入困境,符合条件者可依法向法院提交申请,请求适度推迟缴纳、降低缴纳或者豁免缴纳上述费用。 因此,当借款方未能按期偿还贷款,出借方向借款方提起诉讼时,借款方作为被告便需承担相应的诉讼费用,除非存在特殊情形且已成功申请减免。 倘若借款方提出减免申请并得到法院的批准,那么诉讼费用便可能会依据法院的裁决由借款方或出借方共同承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
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 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按照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 收取诉讼费用的办法另行制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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