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了钱不还躲起来了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欠款追讨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借款方本着逃避责任与躲避偿还为目的而拒绝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通过寻求司法救济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在此过程中,债权人需要向当地人民法院提交相关的具有效力的法律文件,如已正式生效的民事判决书、裁决书或是调解书等,以此作为证明借款方负有偿还债务义务的确凿证据。 一旦法院接受了债权人的执行申请,执行人员将会采取各种必要手段,如搜寻、控制以及处理借款方的财产,从而确保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得以实现。 若借款方确实存在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有权依法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拍卖等强制性措施。 然而,如果借款方仍然选择逃避责任,那么他们可能会面临法律上的严重后果,例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受到高消费限制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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