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钱不还没凭据怎么办理 |
分类 | 债权债务-欠款追讨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涉及到借款纠纷时,若借款人无法提供确凿的借据或者其他直接证据证实债务关系的存在,那么债权人便可采用以下几种途径来收集和出示所需证据材料,以便于维护自身权益:
首先,此类证据包括了当事人的自述声明,阐述借款事实的完整过程,具体到诸如借款的时间、地点、借款额、采取何种交付方式以及对债务偿还的约定等等细节内容; 其次,证人证言也是一项重要的证据来源,如果有第三方知情人士(例如见证人、知情人等)能够证实借款事实的存在,债权人有权要求这些证人出席法庭并提供证词; 再者,电子数据亦可作为有力的证据,尤其是在借款是通过银行转账、支付宝、微信等电子支付方式完成的情况下,债权人可以提供相关的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电子数据作为佐证; 此外,书证同样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借款是通过书面形式达成的,债权人可以提供书面协议、借条、还款计划等书证作为证据; 最后,物证也是一个重要的证据类别,如果有与借款相关的实物证据,如借条原件、还款收据等,债权人可以将其作为证据提交给法庭。 如果由于客观原因,债权人无法亲自收集上述证据,他们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调查取证的请求。 人民法院应全面、客观地审查核实所提供的证据,并根据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相关性做出公正的裁决。 在没有借据的情况下,债权人需要通过其他方式尽可能地收集和提供证据,以证明借款事实的存在。 如果债权人能够提供充足的间接证据,这些证据也有可能被法院采纳并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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