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房受到威胁可以退房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购房者与售房者能够取得共识并做出相应决定,即可实现购房手续的撤销;另一方面,在双方合同中所约定或法定的撤销产权转让协议的规定条件发生时,购房者可向售房者发送书面退房通知,该通知一旦被对方确认收到,则立即生效,解除房屋产权转让协议,达成退房目的。然而,在未满足相关条例规定的退房条件时,强行终止交易可能导致购房者承受违规处罚,即需支付高额违约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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