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钱不还找谁起诉可以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欠款追讨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存有人拖欠债务而拒绝归还之情形发生时,对应债权人(即诉状发起方)有权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实质性的民事诉讼请求。
在此类诉讼中,原告需当为与被追讨欠款事宜有紧密联系且权益受到直接影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合法组织; 而作为欠款责任方简称“被告”,其身份必须具备明确性,即实际拖欠款项之人; 此外,原告在提出诉讼请求时,应明确要求被告履行还款义务,同时需提供充足的事实依据以及合理的理由以支撑其诉讼主张; 最后,该案所涉及的争议事项须在人民法院的受案范围之内,且由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进行审理。 因此,债权人可依法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诉讼申请,要求欠款人尽快偿还债务。 只要债权人的起诉符合上述所有条件,人民法院便会依法予以立案受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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