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了1万块钱对方不还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欠款追讨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借款人未能履行还款之责,您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要求其偿付所欠款项。
至于诉讼书的起草,如果确实存在困难,您也可以采用口头形式进行起诉,由法庭将此信息逐字记录在案,并向被告知人士传达。 自法庭做出终极判决起,若借款人仍未积极履行还款义务,您便可再次向该院申请执行,以迫使其恪守还款承诺。 而且,在任何情况下,一旦法院发布了调解书或者其他必须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令文件,并且借款方仍拒绝按照内容进行偿付,您同样有权利向该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 总体而言,我们建议您在处理此类事务时先尝试通过法律途径与对方进行有效沟通,倘若协商无果,再行决定起诉与否。 同时,务必妥善保存相关的证据材料,如借据,转账证明等等,以便在诉讼过程中作为有力的支持性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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