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条没写还款日期怎么判定 |
分类 | 债权债务-欠款追讨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之明示,若未在欠条上写下还款日期,如若借款期限未作约定或是模糊不清,根据该法典第五百一十条之规定,借款人可随时履行还款义务;
同时,贷款方亦有权以友好提醒的方式催促其对经济学中所谓“合理期限”以内的欠款予以返还。 关于合理期限的确定,需根据实际的借款情况综合研判,包括但不限于借款的性质特征,借款金额的大小以及交易习惯等等。 倘若借款人未能按期归还债务,那么贷款方就有权利按照法律程序递交申请,请求人民法院对此作出判决,责令其归还债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 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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