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还没有借条又不还钱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欠款追讨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贷款人未能依约偿还借款,并缺少有法律效力的借据作为直接证明文件,那么我们作为债权人,是可以根据其他辅助性证据来启动民事诉讼程序的,向法院明确主张债权债务关系的客观事实。
倘若所提交的证据被法院采纳并认可借款事实的确存在,这就赋予了我们债权人得以申请执行的法定权利,以此敦促债务人落实还款责任。 若是在这般情况下,债务人仍坚决抵赖,不履行自己的法定义务,那么债权人无疑有权向法院提出强大的强制执行请求,包括但不仅限于对其财产进行全面查封、公开拍卖等等,以便成功实现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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