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条中是否必须写明归还日期 |
分类 | 债权债务-欠款追讨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借款期限问题的探讨。
通常来说,借款协议中是否列明借款人所需偿还借款的具体日期,其影响并不显著。 然而,若让借款人在标明的日期内偿还债务,其法律效力将得到确保。 特别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未能按照约定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履行还款义务,则可在最后一次讨债行动之后、债券到期前的三年内提出诉讼,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债权人可以在该三年时效期内,对债务方提起诉讼,要求其全面清偿债务。 另外,对于债权与债务关系清晰可见的情况,债权人也可以考虑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支付令。 而若借款协议并未载明还款期限,那么债权人将有更多自由斟酌的余地,随时主张行使自己的法定权利。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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