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自己写了借条没拿到钱如何 |
分类 | 债权债务-欠款追讨 |
解答 |
律师解析:
则借款合同不成立。
因为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应当在出借人提供借款的时候成立,借条 中应当包括的内容有出借人和借款人的法定全名,借款的金额等。 借钱人都没拿到钱,则出借人没有提供借款,不满足借款合同的条件,则借款合同当然不能成立。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九条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 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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