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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银行借贷保证人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分类 债权债务-抵押担保
解答
律师解析:
银行借贷的保证人有着两种主要的保证责任类型,分别是连带保证责任和一般保证责任。
先说连带保证责任,在债务履行期届满而债权人未获得清偿时,这就意味着债权人有了多种选择。
一方面,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因为债务人本身就负有偿还借款的义务;另一方面,债权人也完全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这就好比债权人处于一个比较主动的位置,无论从债务人还是保证人那里都能寻求到债务的清偿。
再来看一般保证责任,这种情况下,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
也就是说,只有当主合同纠纷经过了审判或者仲裁,并且针对债务人的财产依法进行了强制执行,但仍然不能履行债务时,保证人对债权人才能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在此之前,保证人不能随意拒绝履行保证义务。
一般而言,除非在合同中有特别的约定,通常情况下都会默认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一旦保证人承担了保证责任,那么他就有权向债务人进行追偿。
总之,保证人在银行借贷过程中承担着极为重要的法律责任,同时他们的权益也受到法律的严格保护。
所以,在签订保证合同时,一定要明确保证方式等重要条款,这样才能有效避免后续可能出现的各种纠纷,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向银行借款,小李为小朱的借款做保证人,未明确约定保证责任类型。借款到期后小朱未能清偿债务。银行向小李要求承担保证责任,小李认为自己应是一般保证责任,享有先诉抗辩权,但银行认为默认是连带保证责任。

案情分析:

1、由于未特别约定保证责任类型,按照规定通常默认连带保证责任,银行要求小李承担责任合理。
2、小李错误认为自己是一般保证责任,他对相关法律规定存在误解,在未明确约定时不能以先诉抗辩权来对抗银行要求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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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8 4:1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