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后房子加上女方名字算共同财产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一、婚后房子加上女方名字算共同财产吗 婚后房产增加女方姓名是否构成共同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明确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房产证上添加配偶姓名的情况应视为夫妻双方对该房屋享有的共有权属。 2、由于房屋这一大型不动产的特殊性,其所有权应以不动产登记机关所记录和公告的内容为准。无论该房屋系婚前购置或婚后添置,只要在产权证书上注明了夫妻双方的姓名,均可视为其属于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若存在单方个人财产添加入配偶姓名的情形,则视为一种赠与行为,且这种赠与行为业已完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婚后房子加女方名字,离婚可以分到吗 若在婚后将房屋产权登记证明上增加女方姓名,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过程中通常会被认定为有权获得分割。 鉴于此种情况可被理解为对女方的一种无偿赠送,故所涉房地产便自然而然地成为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为了处理离婚事宜,需要对这笔财产的价值进行合理划分,在此情况下,女方有权获得属于她自身的那一部分财产份额。《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三、婚后房子加名案件怎么判 在处理涉及婚后房产添加姓名的司法裁决过程中,法院需要全面地考虑诸多复杂因素。首要的问题就是,在进行添加姓名之前,双方面对于各自所拥有房屋权益份额是否存在明确的约定。倘若确实有所约定,那么法院将会依照这一约定的内容来确定当事人各自所占有的权益比例。然而,若并未达成任何协议,那么法院将进一步考察购房款项的原始来源、婚姻关系持续的时间长度以及当事人对家庭的贡献程度等多重因素。例如,如果购房款项全部由某一方在婚前所积累的个人财产支付,那么在此基础上进行的房产添加姓名行为,很可能被视为一种赠予行为。但是,赠予的权益比例并不一定必须是对半分。反之,如果购房款项是由夫妻双方共同积累的共同财产支付,那么在添加姓名之后,该房产通常会被认定为夫妻双方的共同共有财产。在离婚诉讼中,法院通常会以均等分配为基本原则,但同时也会适当考虑到双方在购买和维护该房产中所做出的贡献大小等相关因素。总而言之,最终的司法裁决结果需要根据每一个具体事例中的实际情况和相关证据来作出决定。 婚后房产证加女方名字,一般视为共同财产。因房屋属不动产,所有权以登记为准,故加上配偶姓名即视为双方共有。如为单方个人财产添加配偶姓名,则视为对配偶的赠与,赠与行为已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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