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冷静期时贷款另一方要承担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冷静期与贷款承担问题其实并无直接的牵扯。
倘若这贷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在离婚这个节点上,双方通常是需要一起承担的。 所谓共同债务,主要是指为了家庭的共同生活以及共同的经营而背负的债务。 要判断是否为共同债务,就得看债务的具体用途以及是否经过双方的合意等这些方面的因素。 比如说,如果贷款仅仅是用于一方的个人消费或者个人经营,并且另一方并没有明确表示同意,也没有用于家庭的共同生活,那么通常就可以认定为是一方的个人债务,由这一方独自来承担。 不过在实际的情况中,往往是比较复杂的,需要针对具体的案件进行具体的分析。 要是双方对于贷款承担的问题无法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那么就可以通过诉讼的途径来解决,由法院依据实际的情况来进行认定和判决,以确保各方的合法权益都能得到妥善的处理。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决定离婚,进入离婚冷静期。此时涉及贷款承担问题产生争议,小朱认为贷款用于自己个人消费,小李不应承担;小李则认为是夫妻共同生活所需,应共同承担。双方无法协商一致。 案情分析: 1、判断该贷款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需看其用途及是否经双方合意等。若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共同经营且双方有合意,一般为共同债务,双方需共同承担。 2、若贷款仅用于一方个人消费或经营,另一方未明确同意且未用于家庭生活,通常为个人债务,由一方独自承担。如协商不成,可诉讼由法院认定判决。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