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判刑后有没有取保候审的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被判处刑罚的犯罪者在一般的情况下并不适用于取保候审这一强制措施。取保候审乃是一种刑事程序中的制度安排,通常会在审判之前或是审理过程之中对相关的嫌疑人或者被告进行实施,目的在于保障他们能够及时地到庭参与审理。然而,一旦法庭作出了终局性的判决并且判决已经生效,那么被告就需要面临刑罚的执行阶段,在此期间,他们往往会根据实际的情况而改换为缓期徒刑、假释或者其他形式的矫正措施。尽管如此,在法律规定的框架之下,仍然存在着一些特殊的状况,比如说由于疾病或者其他原因导致的特殊情况,针对这些问题也存在着特例的处理方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