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要不要提前报备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执行取保候审的过程中,被采取该项措施的被告方当事人需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但是法律法规并没有对日常活动的事先申报做出具体要求。然而,他们必须始终保持随时接受传唤的状态,不得擅自离开被指定居住的城市或县级行政区域范围,亦不能擅自改变自己的住址而没有向有关执行机构进行报备。若因特殊原因必须外出时,则需按照相关法律条例获得到执行机关给予的正式批准文件后方能离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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