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离婚前欠款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夫妻在离婚前若有欠款,需依据具体情形来判别。
首先,倘若这欠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那么就应当由夫妻双方共同来偿还,即便之后办理了离婚手续,也不能免去双方的连带清偿责任。 像那些为了家庭的共同生活而背负的债务,例如购房贷款等,就属于共同债务的范畴。 其次,要是该欠款是一方的个人债务,那么就由欠款的那一方个人来承担,另一方无需对此负责。 在离婚这个过程中,对于共同债务,双方需要进行协商,明确各自应当承担的份额。 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就由法院依据债务的具体情况来做出判决。 而个人债务则由欠款方运用其个人的财产去进行清偿。 总之,关键在于区分欠款的性质,只有这样,才能准确地确定在离婚之后欠款的承担方式,避免因欠款问题而引发不必要的纠纷和矛盾。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夫妻二人在离婚前有欠款。争议点在于欠款是夫妻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其中部分欠款是购房贷款,另一部分是小朱个人经营生意所欠。二人就债务承担问题产生分歧,协商无果后诉至法院。 案情分析: 1、对于购房贷款,属于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即便离婚,小朱和小丽双方都有连带清偿责任。 2、小朱个人经营生意所欠款项,属于其个人债务,应由小朱个人承担,小丽无需负责。法院会依据债务具体情况对共同债务的承担份额作出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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