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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夫妻共同经营签约的债务妻子能承担吗
分类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解答
律师解析:
在夫妻共同经营的过程中,签约所产生的债务,妻子通常是需要承担的。
在婚姻存续期间,倘若夫妻中的一方以个人名义去承担家庭日常生活所必需的债务,那么这类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都有责任共同偿还。
倘若债务的数额超出了家庭日常生活的需求范围,但是这些债务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比如共同的家庭消费、子女教育等,或者是用于共同的生产经营活动,像一起经营的生意等,又或者是基于夫妻双方共同的意思表示而产生的,比如双方共同决定借款用于某个特定的项目,这种情况下,也应当将其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妻子同样负有偿还的义务。
不过呢,如果丈夫在签订合约时没有告知妻子,并且该债务并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等相关情形,那么妻子就可以提供证据来证明该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进而不用承担偿还的责任。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是夫妻,二人共同经营一家公司。小朱以个人名义签订了一份大额合同,产生了债务。债务数额远超家庭日常生活所需,且小朱未告知小丽。小朱称该债务用于公司经营,小丽则表示毫不知情且公司经营状况显示不需要此笔资金投入,认为自己不应承担债务。

案情分析:

1、若小朱能证明此债务确实用于夫妻共同经营的公司,按照规定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小丽需要承担。
2、若小朱无法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共同经营,小丽又能提供不知情证据,按照规定小丽不用承担该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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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6 19:17: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