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了房子拍卖还需要继续还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离婚时房子已被拍卖,一般情况下就无需再继续还款。
这是因为拍卖房子所获得的款项会被用来清偿债务,当所有的债务都清偿完毕后,与之相关的责任也就履行完毕。 然而,有一些情况需要特别注意。 要是拍卖所得的金额不能够完全清偿全部的债务,那么债权人依然有权利向债务人继续追讨剩余的债务,此时原来的房屋所有者或许仍然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另外,如果在离婚的时候,对于房屋债务的分担已经有了明确的约定,并且这个约定是符合法律规定的,那就按照约定来执行就好。 但要是约定得不够明确或者存在争议的话,那就很可能需要通过诉讼等方式来确定各方的责任以及债务的分担情况。 总之,一定要根据具体的离婚协议、债务的实际情况以及相关的法律规定,综合起来进行判断,才能清楚地知道是否还需要继续偿还房贷。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时,房子已被拍卖。小朱认为房子拍卖款清偿债务后就无需再还款,可小李觉得若拍卖款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小朱作为原房屋所有者仍需还款,且他们离婚协议对房屋债务分担不明确,这引发了争议。 案情分析: 1、若拍卖款足以清偿债务,按照一般情况小朱无需再还款,债务责任随拍卖款清偿完毕而履行完毕。 2、由于离婚协议对债务分担不明确,若拍卖款不足以清偿债务,债权人有权向小朱追讨剩余债务,此时小朱可能仍需承担相应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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