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夫妻公司债务怎么处理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时关于夫妻公司债务的处理情况如下:首先,倘若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那么毫无疑问,自然应由夫妻双方一同承担偿还的责任。
倘若夫妻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这些债务,又或者财产是归各自所有的,此时就需要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来确定清偿的方式;倘若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协议,那么就只能交由人民法院来进行判决。 其次,要是该债务仅仅是一方的个人债务,那么就由债务人一方独自承担清偿的责任,另一方无需承担任何清偿的义务。 不过,这里有个特殊情况,那就是如果债权人能够拿出确凿的证据,证明该债务实际上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又或者是基于夫妻双方共同的意思表示而产生的,那么这种情况下,另一方也需要承担相应的清偿责任。 在实际处理离婚夫妻公司债务的过程中,必须要清晰明确债务的性质。 这就需要通过仔细审查公司的财务报表、相关的合同以及其他各类证据,以此来准确地确定债务的归属。 并且,在整个处理过程中,一定要严格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既要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确保他们能够得到应有的清偿,同时也要保障离婚双方的合法利益,不能让任何一方的权益受到不合理的损害。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决定离婚,他们有一家夫妻公司,存在公司债务争议。小朱认为公司债务是共同债务,应共同偿还。小李则称某些债务是小朱个人行为产生,属于小朱个人债务。双方僵持不下,不知如何确定债务性质及清偿方式。 案情分析: 1、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双方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或各自所有时,协商清偿,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 2、若为一方个人债务,原则上债务人独自偿还,但债权人能证明债务用于共同生活、生产经营或基于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也要承担清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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