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婚后公公给的钱需要归还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婚后公公给予的钱,其性质的判定对于是否需要归还至关重要。
根据《民法典》,赠与合同意味着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而受赠人表示接受。 倘若公公明确表示这钱是赠与夫妻双方的,且无特殊约定表明是借款等其他性质,那么一般就无需归还,此款项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对其享有共同的所有权和处置权。 然而,如果有确凿的证据能够证明该款项是公公借给夫妻双方的,并且夫妻双方也都认可这是借款,那么就必须按照规定进行归还。 在这种情形下,应依据借款合同的约定或者法律规定的还款期限来履行归还义务。 总之,判断公公给的钱的性质是赠与还是借款是关键所在。 如果没有明确的约定,通常应将其视为赠与。 这就需要夫妻双方在面对公公给予的钱财时,仔细考量其性质,留存好相关的证据,以避免后续可能出现的纠纷和不必要的麻烦。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婚后,小朱的公公给了他们一笔钱。之后公公与小朱夫妻对这笔钱的性质产生争议。公公称这是借款,小朱和小李则认为是赠与。双方各执一词,争执不下,公公欲要回这笔钱,小朱和小李不知是否该归还。 案情分析: 1、若公公能提供确凿证据证明是借款,且小朱和小李也认可,按照法律规定就需归还。 2、若公公没有表明是借款,也无证据,按照《民法典》,应视为赠与,小朱和小李无需归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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