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离婚后双方债务如何处理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夫妻离婚后关于债务的处理情况如下:
首先是夫妻共同债务方面,在离婚时,这部分债务需由夫妻共同承担偿还责任。 倘若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财产已归属于夫妻各自所有,那么就由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来商定如何清偿;倘若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协议,就由人民法院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判决。 其次是个人债务,通常由欠债的一方个人进行偿还,另一方无需对此承担任何责任。 不过,这里有个特殊情况,如果债权人能够提供充分证据,证明该债务实际上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是基于夫妻双方的共同意思表示而产生的,那么另一方也需要承担相应的债务偿还责任。 再者是债务的认定问题,在离婚这个节点上,夫妻双方应当共同对债务的性质进行准确的认定和合理的分割。 对于其中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所背负的债务,这类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不应由另一方共同承担。 总之,离婚后对于债务的处理,必须严格依据债务的性质以及具体的实际情况来确定,只有这样才能既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又能实现离婚双方的利益平衡,避免因债务问题而引发不必要的纠纷和矛盾。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关于债务处理产生争议。小朱称某些债务为共同债务应共同承担,小李认为部分债务为小朱个人债务。其中一笔小朱以个人名义所借债务数额较大超出家庭日常所需,小朱却称用于共同生活,而小李否认。 案情分析: 1、若为夫妻共同债务,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财产归各自所有时,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法院判决。 2、个人债务通常由欠债方偿还,但债权人能证用于共同生活等情况时另一方需担责。 3、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所需债务,若不能证用于共同生活等,不为共同债务。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