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离婚了男方欠债不还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夫妻离婚后男方出现欠债不还的情况时,需要仔细分析具体情形来确定责任。
其一,如果这是男方的个人债务,并且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的生活或者共同的经营活动,那么女方是没有义务去承担还款责任的。 此时,债权人只能去找男方索要债务,要是男方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债权人就可以通过起诉的方式,让法院来强制执行男方的财产,以此来追回欠款。 其二,倘若这是夫妻共同债务,即便已经离婚,女方依然要承担连带的还款责任。 也就是说,债权人既可以向男方主张债权,也可以向女方主张债权。 一旦其中一方偿还了债务,那么他就有权利向另一方进行追偿。 在这种复杂的情况下,女方一定要积极主动地收集相关证据,比如借条等,来证明这个债务确实是男方的个人债务,这样就能避免自己无端地承担不必要的债务负担。 如果女方无法证明该债务为男方个人债务,并且被认定为共同债务,那么女方就应该和男方好好协商还款的相关事宜。 或者在债权人起诉之后,女方要积极地参与应诉,通过合法的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后,小朱出现欠债不还的情况。小胡是债权人,他要求小李还款。小李认为这是小朱的个人债务,自己不应承担。而小胡觉得这可能是夫妻共同债务,双方产生争议,小胡准备起诉追债。 案情分析: 1、若小朱的债务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经营,为个人债务,小李无还款义务,小胡只能起诉小朱强制执行其财产。 2、若该债务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小李有连带还款责任,小胡可向她主张债权,小李还款后可向小朱追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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