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间一方的借款不还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夫妻中的一方借款未还时,首要之事便是确定这笔借款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1、倘若借款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比如购置家庭大件物品、支付子女教育费用等,或是用于共同经营生意,亦或是基于夫妻双方共同的意思表示而借的,那么另一方就必须承担连带还款的责任。 这是因为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于共同的事务和债务应该共同承担。 2、若借款只是一方的个人债务,那另一方就没有还款的义务。 不过,出借人依然可以向借款人主张要求其还款。 当借款人拒不还款时,出借人可以通过协商,试着与借款人达成还款协议; 也可以寻求调解,让第三方来协助解决纠纷; 还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追讨借款。 在诉讼过程中,出借人需要提供借款的相关证据,像借条可以明确借款的金额、还款时间等关键信息,转账记录则能证明借款的实际交付情况。 若借款人以该借款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为由进行抗辩,那么他就需要承担举证责任,拿出确凿的证据来证明借款的用途并非用于夫妻共同生活。 总之,一定要依据借款的性质以及具体的情况,来准确地确定责任和选择合适的追讨方式,以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是夫妻关系。小朱向小胡借款,到期未还。小胡认为此为夫妻共同债务,要求小丽承担连带还款责任。小丽辩称该借款是小朱的个人债务,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双方各执一词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若小胡能证明借款用于小朱和小丽的共同生活,如购置家庭用品、子女教育等,或基于他们共同意思表示,则小丽有连带还款责任。 2、若小朱能举证借款为其个人债务,未用于共同生活,那么小丽无需承担还款义务,小胡只能向小朱追讨借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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