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双方的共同房贷离婚后还需要共同还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之后,关于夫妻双方对共同房贷的偿还责任,得依据具体的情形来判别。
倘若在离婚协议当中,亦或是经由法院判决,清楚地规定由其中一方持续去偿还房贷,那么这一方就有责任承担还款的义务,而另一方就无需再进行还款。 可要是没有作出明确的约定,一般来讲,双方依旧得一同承担房贷的还款责任,得等到贷款全部还清才行。 这是因为房贷属于夫妻共同的债务,在婚姻关系存续的期间,双方对于这一债务都负有一起偿还的义务。 即便已经离婚了,这种共同债务的性质也不会发生变化,除非双方另外做出了约定。 所以,要想确切地弄清楚离婚之后到底还需不需要共同还房贷,就得依据离婚那会儿的相关约定或者是法律判决来进行确定。 比如说,要是离婚协议里写得明明白白由一方还,那另一方就不用管; 要是没写清楚,那双方就得继续一起还,直到贷款还清为止,这可都是有依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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