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需要分割家庭中的什么东西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进行离婚手续办理之时,通常会涉及到夫妻共有财产的分配问题。
这其中包括了夫妻在持有的婚姻关系过程中所获取的工资、奖励金、生产经营所产生的利润以及知识产权所带来的收益等等; 此外,还包括了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地产、机动车辆、银行存款、投资所得的收益等等; 最后,还有夫妻联手所购置的家居用品如家具、电器之类的生活必需品。 同时,如果夫妻之间存在着一些共通的债务,那么,这些债务同样需要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并进行合理的划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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