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分居时产生的债务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分居期间所产生之债务在法律上究竟属于何种性质,我们必须依据个案进行严谨分析和判断方可得出结论。
若此笔债务确系用于支持夫妻双方共同生活所需、共同实施生产经营活动或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愿而产生,那么毫无疑问,它将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并应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清偿责任。 然而,倘若有任何一方能够提供充分证据证明该笔债务实属对方个人之不合理支出,并且并未用于家庭日常生活所需,那么这部分债务便可归类于个人债务范畴,仅需由举债方独自承担偿还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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