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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如果刑事拘留37天之后没有消息怎么回事
分类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解答
律师解析:
关于刑事拘留37天后仍然未有新进展的具体原因,可谓是多种可能性共存。
一般而言,按照我国法律法规,刑事拘留的最长时限为37天。
然而,若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这段时间内未能取得新的进展,这可能是因为其涉及的相关案件尚处于进一步调查阶段;
此外,也可能是由于公安机关已依据相关法律,向人民检察院提交了批准逮捕的申请,而检察院则正在进行严格的审查,以决定是否批准逮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明确规定:公安机关在认为有必要对被拘留者实施逮捕的情况下,应在拘留期限届满后的三日内,向人民检察院提出审查批准的请求。
在特殊情况下,公安机关可将此期限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那些流窜作案、多次作案以及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公安机关可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则需在收到公安机关提起的批准逮捕申请书后的七日内,做出批准逮捕或不予批准逮捕的决定。
若人民检察院未予批准逮捕,公安机关应在接获通知后立刻释放相关人员,并将执行情况及时告知人民检察院。
对于需要继续进行侦查工作,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公安机关应依法采取相应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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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8 12:39: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