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包括哪些行为和过错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刑事拘留乃是公安部门及人民检察院对于直接受理的案件进行侦查过程中,若遇法定紧急状况,对于现行犯罪者或重大嫌疑人实施的临时性剥夺其人身自由之法律手段。
概括而言,下列各项行为表现与过失十分可能引发刑拘:1.正处于预备犯罪阶段、正在执行犯罪行为或者在犯罪行为发生后立即被察觉的。 2.被害人或者现场目击证人指控其为罪犯的。 3.在其身旁或住所内发现犯罪证据的。 4.犯罪行为发生后试图自杀、逃离现场或者在逃的。 5.存在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性的。 6.未透露真实姓名、住址以及身份不明的。 7.具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团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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