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个人债务和共同债务的区别在哪里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处理离婚事宜中,个人负债往往源于一方在婚姻缔结前或婚姻存续期间背负的债务,或者是该方在婚姻后以其个人名誉为前提而承担的超越家庭日常所需之外的债务责任。
例如,一方可能因为参与赌博、吸食毒品等非法和犯罪行为而产生的债务。 另一方面,共同债务则主要涉及到为维持家庭日常生活需求而产生的债务,如购买家庭必需品、支付子女教育费用等。 共同债务通常需要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还款义务,而个人债务则应由相关责任人自行负责偿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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