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先拘役还是先取保候审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般而言,在刑事司法程序进程中,取保候审被视为一项必要的强制措施,而拘役作为一种刑事处罚,则更为常见。
一般的遵循规律是,首先启动取保候审的程序,在此之后,待到案件的侦查、审查起诉和审判等关键阶段,如果犯罪嫌疑人身处其中的条件满足了适用取保候审的规定,他们便有权主动向相应部门提出申请,或者由相关部门依据法律法规进行取保候审的准予。 然而,当法院经过审判,认定其有罪并且判处拘役的刑罚时,罪犯将会面临拘役的实际执行。 值得特别指出的是,尽管取保候审为案件的处理提供了一定程度上的灵活性,但这并不代表着案件已经画上句号,而是意味着案件仍在等待最终的审判结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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