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分居离婚债务怎么办理手续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进行分居的情况下,对于离婚涉及的债务问题,首要的目标即明确相关债务是否属于夫妇二人的共同债务。
倘若此等债务乃是为了维持家庭日常运转而发生的,那么就将其视为夫妻双方的共同债务,债权方有权向双方主张还款责任。 但是,如果债务规模超越了家庭日常生活所需,同时又无法满足债权人能够证明此种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产产生和运营及源于夫妻二人共同意愿的条件时,这部分债务便会被判定为个人债务,仅由举债方承担还款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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