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分居后一方的债务如何处理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夫妻双方发生分居之后,若其中一方产生的债务并没有被用于维护夫妻双方的共同生活开销,或主要是源于其自己的个人行为和决定,而非双方共同协商和认可的结果,则这类债务通常会被认定为属于负债人的个人债务,需要由其独自承担偿还责任。
然而,如果另一方能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他们事先并不知晓这份债务,并且此项债务也没有被用于家庭经济中的日常开支,那么这将有助于保障他们个人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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