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离婚债务问题怎么处理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决定诉讼离婚过程中,对于共同债务的认定与处理,我们一般采纳以下基本准则:
首先需要明确,这笔债务究竟是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责任还是仅仅源于一方个人行为或决策的结果。 若判定为共同债务,那么就应当由双方当事人连带负担其清偿责任; 反之,若是一方的个人债务,那么就应由该方独自承担相应的还款义务。 在具体判断债务性质时,我们会综合考虑债务产生的时间、用途以及其他相关因素。 例如,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某一方因个人非理性消费而产生的债务,往往被视为个人债务。 然而,为了维持家庭日常生活所需而产生的债务,则通常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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