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事实婚姻期间发生债务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事实上构成夫妻关系的期限内发生的债务问题,如若此等债务被用于维系家庭的共同生活开支或是为开展共同的生产经营行为,那么这类情况通常会被视为夫妻共有的债务负担,并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偿还责任。
然而,如果这笔债务是由其中一方以其个人名义所欠下,并且其数额超过了家庭日常生活所需,那么在一般情况下会被认定为个体债务,但是,如果债权人能够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这笔债务实际上被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是基于夫妻双方共同的意愿和决定而产生的,那么这种情况就不属于上述的一般情况,而是应当按照特殊规定来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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