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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婚姻期间债务离婚后需要共同承担吗
分类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解答
律师解析:
关于婚姻存续期间所产生之负债,离婚之后是否仍需双方共同负担,取决于特殊情形。
如若债务乃为维持家庭日常生活所必需承担,或是用于夫妻双方共同的生产经营活动,亦或基于配偶之间共同的意愿表达等因素,则离婚之后夫妻双方应共同负责清偿。
然而,倘若能够证实债务为单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求范围所背负,并且债权方无法证明此项债务被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的生产经营领域,抑或是基于夫妻双方共同的意愿表达,那么另一方便无须承担相应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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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9 2:1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