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姻存续期间产生的债务怎么算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夫妻关系持续存在的过程中,所产生的债务通常被划分为夫或妻的联名共同债务与必须由其中一方单独承担的个人债务。
若此项债务被用于改善夫妻共同的生活质量、支持夫妻共同开展的经营活动或者代表了夫妻双方的共同意愿,那么这项债务一般会被判定为夫妻联名共同的债务,并要求夫妻双方携手偿还。 然而,当某项债务仅以一方个人的名义超出了维持正常家庭运转所需的日常花费时,比如,如果一方为了追求个人利益而参与赌博等非法活动,并且为此类活动所带来的债务,那么这笔负债往往会被认定为个人债务,由实际举债的一方独自承担还款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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