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离婚房子判给孩子,不过户会怎样处理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夫妻离婚后将房产判予子女且尚未完成过户手续的情形下,存在着诸多隐含的风险因素。
首先,由于从法律层面上看,子女并未能切实地获得对房屋的完全所有权,故无法对该房产进行自主、灵活的处理权限,诸如售卖、抵押等行为均属受限之列。 倘若在此期间,原夫妇中的任何一方遭遇债务纠纷,那么债权人有权依据相关规定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甚至要求以此处房产作为偿付债务的财产担保。 除此之外,房产的产权变更事宜也有可能因原夫妻双方未来的种种变故而受到牵连与波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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