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一方借钱另一方不知情离婚后怎么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夫妇中一人未经配偶同意而获取借贷,离婚法庭需就此笔负债是否属于婚姻共有财产做出评估和判断。
具体而言,若这笔贷款是为了满足家庭日常生活所需,如采购必需品、支付子女教育费用等,即便配偶并未了解相关细节,此种情况往往仍将被视为婚姻共有财产,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然而,若这笔贷款超出了家庭日常生活所需,且债权人无法提供证据证明其实际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经济活动或基于夫妻共同意愿所产生,则此类贷款普遍被断定为举债者个人的债务负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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