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离婚婚前债务怎么处理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夫妻离婚过程中,关于婚前债务的问题,原则上应当由该债务的欠债人独自承担。
这主要是因为婚前债务普遍被认为属于个人债务范畴,而不属于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负担之列。 具体来说,婚前债务是指夫妻中的某一方在缔结婚姻关系之前所产生的债务。 然而,若有证据表明该笔婚前债务在婚后被用于了家庭共同生活所需,那么这笔债务的性质就可能会发生改变,从而被视为夫妻双方共有的债务。 但是,在缺乏相关证据证明其实际用途的情况下,我们应该将其视为个人债务来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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