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结婚后一方欠债另一方不知情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如若出现一方对外负债而另一方对此毫不知情的状况时,针对此种情况,有必要对债务的性质进行细致入微的研究和剖析。
倘若该笔债务确实系用于维持家庭日常生计所需而产生的债务负担,则通常而言会被视为夫妻双方的共同债务,在此情况下,即使是对这笔债务毫不知情的一方,同样必须履行起偿还义务。 然而,若该笔债务超越了家庭正常生活所需范畴,同时又未能提供充足证据来证明这笔债务实际上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或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愿的,那么这笔债务便可能被判定为仅由举债一方承担的个人债务,在此情况下,对于这笔债务毫不知情的配偶一方将无需承担任何偿还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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