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一方欠银行贷款不还怎么办理手续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离婚之后,若一方背负的银行贷款未能按期偿还,首要任务在于明确此款项是否属于个人债务抑或是夫妻双方的共同负债。
若是前者,则应由相应的欠款人承担全额的还款职责; 反之,若认定为后者,即便已经离异,欠款人均有可能与合作伙伴共同负担还款责任。 一般而言,银行在面对此类情况时,会率先对欠款人进行频繁的催促和提醒,倘若长时间未见成效,他们将考虑运用法律途径来确保债务追回,比如对欠款人提起诉讼。 至于另一方,若有意规避牵涉其中,可视情况尽可能地搜集相关证据以便证实该项债务实属对方个人之债,同时向银行详细解释相关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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