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共同欠款离婚怎么判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涉及到夫妻共同负债的离婚诉讼判决过程中,会综合诸多因素进行深入分析和评估。
首先,需要深入调查欠款的实际用途,以了解其是用于维持夫妻共同生活的开支,还是支持共同生产活动,抑或是基于夫妻双方的共同意思表示所产生的债务。 一旦确认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双方就有义务负担起偿还这笔债务的共同责任。 在此过程中,离婚判决往往会结合双方当事人的经济实力、财产分布情况以及债务的具体性质等因素,来确定每一方应承担的债务比例。 例如,若一方的财务状况较为优越,则可能会被要求承担更大比例的债务; 或者在财产分割阶段,将更多的财产分配给拥有较少财产的一方,从而使其能够承担更多的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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