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离婚一方欠债法院拍卖房子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夫妻在办理离婚手续之时,其中任何一方由于债券负债而引发了法院对其所持房产进行强制拍卖的情况,首要任务便是明确该笔债务的性质,究竟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债务抑或是某一方的个人债务。
若是前者,那么另一方有权向法院提出申诉,要求保留自身所拥有的相应份额; 然而,倘若这笔债务被认定为共同债务,那么双方均需共同承担起偿还债务的法律责任。 在此种情形之下,当事人应当积极主动地与法院进行有效沟通,以期获得合理的时间安排以及妥善的处理方式来解决这个问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