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欠款有一方不知情离婚怎么办理法院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夫妻间存在担保借款而其中某一方却并不知情的情形下,倘若他们选择了离婚,那么在法庭进行处理的过程中,将会结合多种复杂因素对所涉及的负债属性及偿还责任的分摊进行裁定。
若是涉案金额被认为是为了满足家庭的日常所需而产生,那么这类负债往往将被归类为夫妻共同债务,即便有任何一方并不知情,这两位成员仍需共同承担还款义务。 然而,若产生的债务远远超过了家庭日常开销的需求,同时债权方又无法提供足够证据证明这笔债务实际上是用于改善婚姻关系中的共同生活条件、夫妻共同参与的产业发展,抑或是基于两者共同的意愿,那么这种情况下,这笔债务很可能会被视为举债方的个人债务。 在离婚诉讼的过程中,主张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一方必须承担起举证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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